一、服务对象
使(租)用学校信息管道与线缆的校内外单位
二、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向网信办提交申请材料,校内单位根据需要申请使用信息管网与线缆资源,与学校开展数字信息业务合作的校外单位可根据需要申请租用信息管网与线缆资源。校内单位申请使用学校光缆,需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2.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审批校内外单位使(租)用学校信息管道与线缆的申请。
3.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根据用户需求和信息管网资源情况分配管道或管沟,网络与计算中负责分配具体的光缆或纤芯。
4.投入使用。
三、表格(请下载附件)
四、联系方式
027-87544990,xxh@hust.edu.cn
办公地点:东五楼三楼西侧327
五、相关规章制度
《华中科技大学网络与信息技术安全管理办法》(校信息化〔2015〕7号)
《华中科技大学信息管网及线缆资源建设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校信息化〔2016〕12号)
六、其他事项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网信办7个工作日内审批。